雙金屬溫度計外觀、結構及裝配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:
a.雙金屬溫度計各零部件不得有銹蝕,保護層應牢固、均勻和光潔;
b.溫度計表面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應保持透明,不得有妨礙正確讀數的缺陷;
c.溫度計的型式、基本參數及尺寸(尺寸公差按制造廠有關規定)應符合4章的規定;
d.雙金屬溫度計的指針和標度盤應符合ZBY122和ZBY123的規定;指針長度(指針的回轉中心到指示的長度)應符合規定;指針指示部分與標度盤平面間的距離應不大于5mm;圓形標度為270°~300°的部分圓形;指針、標度盤及標度和標志應不變色和褪色。標度盤公稱直徑指針長度60≥23100≥36150≥57